2020年2月13日,经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我单位依法设立为事业单位法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单位名称:烟台市星海艺术学校 住 所:烟台市芝罘区卧龙中路19-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自觉遵守和实施《教育法》、《民办教育法》,自觉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入读的孩子提供最优质的素质教育,不仅让孩子在星海度过一个幸福的童年,而且将来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业务范围为从事小学阶段教育。 法定代表人:王延宁 经费来源:自收自支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烟台市青少年宫 相关资质:学校具有烟台市芝罘区教育体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拥有从事小学教育阶段资质,满足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相关资质要求。 烟台市星海艺术学校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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