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视察。上午11时许,视察组赴市青少年宫“烟台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基地”调研检查工作。 
视察组抵达后,市青少年宫负责人首先就市青少年宫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成长教育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介绍。随后,在群文活动部教师王冬梅的陪同讲解下,视察组一行对市青少年宫志愿者服务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以及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的六个场馆进行了调研指导。 
结合视察要求,王冬梅老师以青少年法制教育馆为重点进行了详细介绍,该场馆一方面联合青少年社工组织通过12355热线为有心理问题或涉案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帮扶;另一方面在每月间周根据真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设计案例,组织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同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堂,加强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 
视察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波对市青少年宫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刘洪波副主任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条例宣传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市青少年宫校外教育阵地作用,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烟台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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